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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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1〕25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71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提升全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广东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开展 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学校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申报限额及经费说明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申报类别及申报限额如下: (一)科研平台 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学校推荐申报1项。 (二)科研项目 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1.创新团队项目 学校推荐申报2项。 2. 重点领域专项(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四个研究方向) 学校推荐申报12项,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此两类项目共计推荐认定8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本类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校内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立项,且未获得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资助。
(2)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色创新类项目申报人要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要求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并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二、限项及其它要求 1.根据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2.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可按照申报要求自由申报。 3.为提高学校科研成果质量,根据教育部“破五唯”相关文件精神,《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大核心)收录的论文按C级成果予以认定;SCI、SSCI、EI及CPCI-SSH(CPCI-S)等会议论文及摘要按D级成果予以认定;CSSCI(南大核心)扩展版期刊论文及集刊论文按D级成果予以认定。 4.相关成果中必须标注基金来源及项目编号。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本项目为网络系统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11日。请各单位申请人如有申报意向请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如已有个人帐号,用原帐号即可申报;如没有个人帐号则需与科研处管理人员联系,申请开设个人帐号。 申请人自行下载申报书(申报系统首页-工作指南)并按照要求填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通过专家评审推荐并公示后,正式进入系统填报。 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纸板(申报书一式五份,项目清单及相关附件材料各1份,普通打印)及汇总表一并报送至科研处213室。学校计划于6月3日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及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获得学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请于2021年6月10日下午5点前登录申报系统提交最终版申报书并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最终版)发送至kycjluzh@126.com(命名:姓名+类别+2021广东高校省级项目申报书)。由学校统一将拟立项项目报送至教育厅。
联系人:朱禹铮 王宇 联系电话:7638546
附件:
科研处 2021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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