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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 2021级研究生政审及调档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次数:385 初审: 复审: 终审: |
2021级研究生: 你们好!热烈祝贺并诚挚欢迎加入吉林大学及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请下载附件中的有关材料,并认真填写,要求如下: 1.录取为往届的考生应在5月27日前、应届考生应在7月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及考生考察写实表(见附件)交至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图书馆行政区212室)。 其中,有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还应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迁移证明》;无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考生考察写实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基层单位填写。 录取的应届考生须于5月27日前,提供由所在学院出具的无违法违纪、学分修满可按期正常毕业的证明。 3.携带调档函到所在单位的档案或学籍管理部门提取个人档案,需要调档函的考生于5月27日前(工作日期间)到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图书馆行政区212室)领取调档函。 4.档案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调入的考生,请将相关手续保管好,待9月份入学后,学院统一收取进行办理。党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具体单位:中共珠海科技学院委员会。 6.为确保档案材料接收安全,请尽量亲自携带档案到我办提交或选择EMS、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不予接收。 7.录取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请录取考生随时关注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珠海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办公室地点:图书馆行政区212室,咨询电话:0756-7629875。
接收档案学院(所)邮政编码:519041 接收档案学院(所)通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湾 珠海科技学院科研处办公室 接收档案学院(所)名称:珠海科技学院 接收档案人:科研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科)办公室 电话:0756-7629875 珠海科技学院 2021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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