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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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20] 48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办公室 《关于举行第九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次数:25 初审: 复审: 终审:赵成国 |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第九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学校将组织开展统一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宜见附件。 一、指导思想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推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评奖范围 1. 以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为第一单位或专著等成果中标注作者单位为我校的科研成果,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编撰并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被地级市(含省直厅局)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大中型以上企业采纳的调研报告(含咨询报告)和正式出版的人文社科普及读物均可申报本次评奖。申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双区”及“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研究成果的发表时间可以延至2020年6月30日止。凡未申报过第八届评奖的个人和集体,其2017年社科成果也可纳入本次评奖范围。对参加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补报未最终入选的项目,本次评审可再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三、学科设置 学科组分为:(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2)“双区”及“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研究;(3)马列•科社;(4)党史•党建;(5)哲学;(6)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7)政治学;(8)法学;(9)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10)民族学•宗教学;(11)历史学•考古学•地方文化研究;(12)文学;(13)语言学;(14)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15)艺术学;(16)新闻传播学;(17)管理学•新兴交叉学科;(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方志研究;(19)港澳台及国际问题研究;(20)人文社科普及读物;(21)调研报告。共21个。 四、奖项设置 优秀成果奖分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含咨询报告)三大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特等奖。 五、报送要求 1.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汇总表》(按模板填写)申报成果及其他支撑证明材料。 2. 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论文类报送成果一式7份,其中:1份含《申报评审表》、杂志或报纸原件;其它6份,含《申报评审表》,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著作类报送《申报评审表》7份,成果原件2份(成果原件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按《申报评审表》、支撑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书评、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查重报告的顺序装订,成果原件单独放。 (3)调研报告类报送《申报评审表》及成果7份(含原件1份),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 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按《申报评审表》、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包括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查重报告的顺序装订。 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及调研报告(含咨询报告)电子版(须与纸质申报件相一致),邮件主题请注明“第九届省奖(姓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212室。 六、时间安排 1.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9月7日17:00前; 2.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办公室评审时间:10-12月; 3. 终评、公示、核准、颁奖等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俊强 联系电话:7629875/655077
科研处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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