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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20〕23号——转发关于推荐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0-05-30   浏览次数: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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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社科联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广东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粤社科联通〔202020号)和珠海市社科联《关于推荐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珠社联通〔2020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社科普及人才队伍建设,为社科普及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完善社科普及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省社科联将组建一支由干群结合、专兼共有、动态稳定的省级社科普及专家队伍,珠海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六大领域,长期从事社科普及工作的人才等。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社科普及等相关工作。

2.关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热爱社会科学工作,有能力、有条件参与和承担社科普及等活动。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被推荐者须具各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级以上执业资格,党委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可不受职称限制。

三、推荐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推荐,优中选优。市社科联将通过资格审查、综合衡量等程序向省社科联推荐。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广东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推荐表》《广东省社科普及专家库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3),于6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生社科普及专家推荐”,同时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科研处212

   

联系人:金鑫       电话:15913266296/7629875

 

附件:院科字〔2020〕23号——转发关于推荐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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