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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 2020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办法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0-05-23 浏览次数:390 初审: 复审: 终审: |
根据校发〔2020〕102号《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吉林大学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联合培养2020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拟在机械、材料与化工专业开展调剂工作。 一、调剂专业及调剂名额: 根据吉林大学招生办的统一要求,机械(085500)调剂名额为3人、材料与化工(085600)调剂名额为5人。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调剂复试比例为120%。 二、接收调剂条件: 1.原则上只接收校内合格生源进行调剂录取。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要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机械专业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为机械(085500)、机械工程(080200)、车辆工程(080204)的考生。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三、公布调剂信息: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和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化工与新能源材料学院共同收集调剂信息,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和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将拟调剂汇总名单统一报送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经审批同意后,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网站公示机械专业、材料与化工专业调剂名单,公示期为3天。由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与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落实组织调剂考生参加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工作。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复试结束后,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网站公示机械专业、材料与化工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 公示结束后,将调剂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020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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