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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20〕20号——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0-04-16   浏览次数: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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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203号)要求,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具有扎实的相关技术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愿意到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科研工作者;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人事工资关系在我校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全日制在读博士。

二、入库流程

  企业科技特派员采取常态化入库,“华转网”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审核通过后完成入库。

1.在线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在“华转(http://sctcc.cn)进行注册,填写注册登记表并上传学位证、毕业证、工作证、科研项目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平台审核。“华转网”将按照企业科技特派员入库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入库,不通过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一)资助方式

1.企业和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实际支付悬赏金额后,省科技厅按照企业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立项资助。

2.企业和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技术开发合同签订日期应在202011日~1215日之间。

3.根据资金总额,按照“先到先得”原则给予立项资助,资助资金领完即止。

(二)资助标准

1.资助金额不超过企业与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实际支付的费用。具体资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总盘及申请资助项目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派出单位为本省机构的,单个项目资助限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派出单位为外省机构的,单个项目资助限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我校本年度限10项。

其他相关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朱禹铮       电话:13798962651/7638546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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