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院科字〔2020〕17号-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科研攻关成果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0-04-06   浏览次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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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 范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科研攻关成果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 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切实履行对科研人员服务 和科研活动的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全面加 强对新冠肺炎科研攻关成果信息发布的管理。学院如要发布科研 攻关成果信息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教育部汇总并报科 研攻关组审核批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成果 信息。对未按照规定报批,发布未经证实的虚假科研成果信息, 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责,具体要求见附件。

提交方式:

请将科研攻关成果信息报送表(附件3)、已发布信息情况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邮箱至:kycjluzh@126.com ,收集后由学校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欧阳俊强   联系电话:18666981119/655077


附件:院科字〔2020〕17号-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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