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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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9〕66号——关于申请2018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提前结题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114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2018年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目前正属于建设期内,因部分项目负责人已完成项目预期成果指标,现就提前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提前申请结题的项目需在完成预期成果指标的情况下,向科研处提出申请提前结题,经审核符合要求方可填报结题材料。 二、材料要求 符合提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结题书》(附件1)(结题书后附成果目录和结题成果装订为一本)、《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附件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结余及结转申请表》(附件3)。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及佐证材料,印刷一式八份,双面打印(其中三份牛皮纸为封面胶装存档——结题书使用蓝色,五份普通打印装订评审使用),经单位初审后加盖公章。 于2019年10月14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将纸质版结题汇总表(附件4)(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和结题书及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处213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 三、评审安排 科研处将于2019年10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结题不合格的项目,责令其限期完善,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核心组成员申报下一轮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禹铮 靳艳虹 电话:7638546
附件:
科研处 2019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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