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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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9〕34 号-关于做好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2016、2017年度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及2018年度立项项目开题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19-05-05 浏览次数:73 初审: 复审: 终审: |
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等文件要求,现针对我校2016立项的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及2017年度立项的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组织预结题准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2016年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开题报告书》(已经进行开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验收报告/结项审批表》、《成果鉴定申请表》、《专家鉴定意见表》等材料。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各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材料撰写说明,并按照相关要求撰写材料和提供附件等材料。 2.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等。所有发表论文应注明“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资助”,未注明的不得列入结题(验收)材料。 3.“经费决算表”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毕后自行前往财务处审核并盖章。 二、请2017年预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开题报告书》(原来未提交的需补交)、《中期检查报告书》及预填写《结题验收报告/结项审批表》、《成果鉴定申请表》、《专家鉴定意见表》等材料。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结题: 1.未完成《申请书》所规定的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四、材料提交: 1.2016年结题验收项目提交纸板材料要求:《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验收报告/结项审批表》、《成果鉴定申请表》、《专家鉴定意见表》及其他相关附件一同装订),一式八份(A4双面打印(独立部分双面打印),其中三份蓝色牛皮纸左侧胶装,五份普通装订。结题成果为专著,请提交原件一份。)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5点前将书面材料及5分钟答辩ppt提交至科研处213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kycjluzh@126.com,文件命名为“广东省创强2016项目结题+姓名”。 注:“经费决算表”,提交一式三份。 2. 2017年预结题项目提交纸板材料:《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八份,A4双面打印,左侧普通装订一式三份。请于2019年5月21日上午11点前将相关材料送至科研处213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kycjluzh@126.com,文件命名为“广东省创强2017项目预结题+姓名”。 注:2017年项目正式结题,拟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5点前将正式结题材料。如2017年度立项的课题,已经完成且符合结题条件,本次可以直接申请结题。 联系人:朱禹铮 梅耀敏 联系电话:7638546
附件: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 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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