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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9〕12号_关于组织2019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次数: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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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研究和解决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对策建议,增强资助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立项申报工作,此类项目立项经费来源为学生处自筹经费,不纳入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推荐范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育人专项课题及要求

2019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资助育人专项)拟立项10项,课题题目根据学生处组织要求自拟题目。申报者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用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立项项目每项资助标准为0.5万元,资助经费从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返还的我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列支(学生处负责统筹)。本次课题研究于20191231日前完成。

二、实施与管理

2019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由学生处负责组织推荐拟立项项目,科研处统一管理,安排课题立项、结项鉴定等。课题负责人提交鉴定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所申报课题的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并发表在CN期刊上,同时提交2000字左右的资助育人工作结题报告。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限我校学生工作人员,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每人只能主持1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超过2项。

(三)课题申报应以集体研究为主要方式。提倡以工作团队形式在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组织课题申报(鼓励带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题),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4人。

(四)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四、项目参考方向

(一)探索新时代资助育人模式

(二)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能力提升活动

(三)资助育人视角下国家助学贷款大学生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四)资助育人项目建设(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金融常识教育等)

(五)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资助举措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凡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助育人工作相关的研究

注:以上仅供参考,请根据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情况自行选择特色方向,自拟项目申报。

五、申报办法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板材料

课题申请评审书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申报书《2019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申报书汇总表一式

(二)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者于2019325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纸板报送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后,将拟推荐立项的项目进行汇总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21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阳(学生处) 电话:7626375

     朱禹铮 梅耀敏 电话:7638546

  

学院科研工作QQ群号:166294766


附件:院科字〔2019〕12号_关于组织2019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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