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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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科字〔2019〕11号-关于组织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19-03-13 浏览次数:69 初审: 复审: 终审: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文旅资〔2019〕2号)的精神和要求,“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为预留足够的校内申报及学校报送时间,请各申报者于2019年3月25日前完成网络在线申报,并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板(一式叁份左侧胶装)提交到科研处213室。 二、申报方式 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255.27.41),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凡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终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梅耀敏 电话:7638546 13726240297/660297 科研处 2019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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