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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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9〕6号-关于组织金湾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2019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19-02-24 浏览次数:45 初审: 复审: 终审: |
校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对金湾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2019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珠金社联通〔2019〕1号),为全面了解金湾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2019年度立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确保课题于2019年11月顺利结项,珠海市金湾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现决定对2018-2019年度立项课题(详见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课题进展情况。此项针对所有立项课题。主要包括已开展的课题研究情况,阶段性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文章,以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等。 (二)经费使用明细。此项仅须获区社科联经费资助的立项课题填写。 (三)重要事项变更。此项针对须延期结项或有变更事项的课题,请在《金湾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2019年度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详见附件2)中“重要变更”栏填写,并同时填写《金湾区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见附件3),向金湾区社科联申请。 二、检查方式 对获区社科联经费资助立项课题,区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听取课题组汇报、查阅相关课题研究资料。对免资助立项课题,区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一)课题研究中期检查是确保课题质量的重要环节和内容,《金湾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2019年度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和专家检查意见将作为课题结项的重要依据。对进度缓慢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将督促限期整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者,区社科联将按有关管理办法予以撤项。 (二)请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切实加强指导,组织本单位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金湾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2019年度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和《金湾区社科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及时掌握所属人员课题研究情况,并督促课题负责人做好课题研究的自查和迎检工作。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并将《金湾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2019年度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金湾区社科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和《金湾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2019年度立项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一式一份)等纸质材料于2019年3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科研处213室,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命名:姓名+2018-2019金湾区立项课题中期检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
附件:
联系人:梅耀敏 电话:7638546 科研处 2019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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