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8]32号)文件,2018年度广东省社科规划2018年度学科共建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学科共建项目设立的基本原则
(一)学科共建项目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支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
(二)学科共建项目由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由学校自筹经费并保障研究经费按时到位。
(三)学科共建项目由学校集中组织申报。广东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学科共建项目严格按照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原则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二、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关于学科分类
学科共建项目分二十一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历史学考古学、中国文学语言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新兴交叉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规划,自主选定重点发展或重点扶持的学科组织申报。
各相关单位根据所在单位学科建设规划,指导教师自主选定与所在学科发展相关题目。
(三)关于成果形式
学科共建项目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其中,“论文”须包括发表及未发表的论文若干篇,且内容须具有完整性、系统性。一个项目可单独选定以上一种成果形式,或同时选定其中两种成果形式。
(四)关于申报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五年内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与。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课题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五)关于申报数量
学校限报30项,校内各相关二级单位限额申报3项。届时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择优推荐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参加评审。
(六)关于经费安排
学科共建项目每项经费4万元。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或最终结项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未拨付的预留经费不再退回。
(七)关于申报方式
本年度学科共建项目通过“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没有申报账号的申报者,需自行注册账号。申报系统填写方法及要求详见附件说明。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下载、打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交至各科研处审核。填写项目申报系统时,“项目类别”请选择“学科共建”。
(八)关于材料报送
各单位统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申请书》一式7份,请将其中6份申请书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2、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须盖单位公章)。
三、学科共建项目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下午5点截止;纸板材料报送2018年11月30日上午10点截止。提交纸板材料同时须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文件命名:单位名称+2018学科共建申报书。材料提交不齐全或逾期申报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梅耀敏 7638546
附件:
院科字〔2018〕78号-关于组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