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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8〕65号_关于2018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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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决定对2018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中个人项目评审采用盲审方式,现将材料报送补充通知转发如下:

一、资助项目(团体类项目)材料提交

重点学科培育资金项目、重点平台培育资金项目、协同创新中心资金项目等团体项目,申报书纸板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五份(普通打印装订评审使用,无需胶装),材料提交时间按原申报通知中要求时间提交(2018102124点前完成在线申报,纸板材料于1024日下午1700前报送)。待项目评审结束后,依据立项公示文件,拟立项项目负责人再提交一式三份白色牛皮纸为封面左侧胶装的申报书作为正式申报书存档。

二、资助项目(个人类项目)材料提交

重点科研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科技/社科创新资金项目、协同机制改革研究与实践专项资金项目等个人类项目,材料提交时间按原申报通知中要求时间提交(2018102124点前完成在线申报,纸板材料于1024日下午1700前报送)。

项目申报书纸板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五份(普通打印装订评审使用,无需胶装),待项目评审结束后,依据立项公示文件,拟立项项目负责人再提交一式三份白色牛皮纸为封面左侧胶装的申报书作为正式申报书存档。

“重点科研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科技/社科创新资金项目”、“协同机制改革研究与实践专项资金项目”3类项目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职务等相关信息。

具体提交模板样式如附件。

三、自筹项目材料提交

科技/社科创新资金自筹经费项目,由二级单位自行评审,纸板材料提交延迟为资助项目评审结束后提交(大约时间为2018111日下午5点前),拟立项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白色牛皮纸为封面,左侧胶装。

  

附件:院科字〔2018〕65号_关于2018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的补充通知.zip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

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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