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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8〕11号-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8-02-28   浏览次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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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18号)文件精神,现将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

 (二)课题数量及资助金额

 全省拟立项10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根据《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列进行选题论证。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选题开展研究。

2.申报者是我校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从事民办教育研究或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申报者要立足广东,根据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要求开展政策研究,体现地方特色,成果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课题研究须在6个月内完成。

4. 申报者要以研究报告和政策文本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5.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申报限额

 学校限报2项,鼓励开展联合申报。届时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二、课题评审与管理

 课题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省教育厅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

 经评审入选的课题,省教育厅与课题所在单位签署委托协议。具体课题管理按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管理要求和协议内容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采取网上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者须在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平台(http://202.116.224.17)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8131日至31日。原有申报帐号,用原来帐号即可申报,如没有申报帐号需与科研处管理人员开设申报帐号。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从网络打印的《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从系统导出的《广东省教育科研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以及申报书纸板(一式两份,左侧白色封皮胶装),请于201836日前报送科研处322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请按要求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

 四、其它事项

 请在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内下载2017新版申报书填写并上传,以前版本无效。如果在申报书填写和上传中出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本通知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附件1除外),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下载。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联系人:梅耀敏    金鑫   电话:7638546

附件1: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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