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
转发: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业务费使用说明 |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141 初审: 复审: 终审: |
研究生业务费是指教育部规定的用于培养研究生业务开支的专项费用。 业务费的开支标准根据学科性质和实际情况而确定,我校培养研究生硕士每人3600元,博士每人7200元,并将该项经费划拨到导师的培养经费卡中,由导师掌握,在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使用,此项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用于其它用途。 业务费的拨款办法:研究生入学后分三次拨到导师名下,每次拨款数为:硕士生1200元,博士生2400元,具体时间为每年年底,由研究生培养处会同各学院将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的清单汇总提供给校财务处,由财务处于第二年4月份拨付。 业务费的开支范围应为研究生在校期间用于论文研究工作的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试(实)验费、出差(调研)费、必须的专业书刊费、资料费和小型低值仪器设备费、学位论文打字复印费,以及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必须支出的有关费用等,支出标准参照校财务各项支出项目标准执行。 研究生培养的管理费用由学校另行拨付,硕士生每人每年200元,博士生每人每年300元,由学院统一管理使用,用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管理费用。 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以上各项费用由学院参照学校规定统筹安排,并给予支付。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
版权所有 © 珠海科技学院 地址:广东珠海·金湾草堂 邮政编码:519041 |